资溪县泰丰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机制砂石供应合作的竞选公告

资溪县泰丰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定于2025324日上午10时在江西大觉山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关于机制砂石供应合作的竞选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5317日至2316:00

报名地点:资溪县泰丰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城南大道新消防营房旁综合写字楼B栋三楼)

供应期限:2

二、报名条件

本次竞选只允许企业参加报名,参加报名的企业应具备机制砂、碎石生产加工及销售的资格。

三、保证金缴纳

户名:资溪县泰丰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溪支行

账号:777120100100011272

保证金为10万元,进账截止时间为:202532316:00时。(备注: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在附言内注明“砂石保证金”)

四、竞选要求

1、本次竞选为公开竞选,凡能够符合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本次竞选活动,竞选人需自行承担其因参与本次竞选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参加报名的企业,需提供公司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书。

3、竞选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选,否则,相关竞选均被否决。

4、本次竞选要求符合要求的企业不少于三家,若实际竞选人少于三家时,本次竞选活动终止。

五、竞选说明:

1、计量方式:按过磅以吨位计量方式交货。

2、质量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人的使用要求,以及满足竞选文件中所列的相应条件,其中机制砂含水率要求不高于9%,高于9%的部分给予等比率吨位扣除

3本次竞选招标控制价碎石为50.85元/吨,竞选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50.85元/吨,并将相关材料密封递交,机制砂在碎石报价基础上上调2.5元/吨作为后续供应价格,按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选取前三名竞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后续以产品质量、供应能力、价格等因数综合考虑采购份额分配。

4、报价:本次竞选的货物报价为机制碎石出厂价,包括但不限于机制碎石的原材料费用、税费(须开具增值税发票)、水电费、加工费、试验费、装卸费、利润、环保费等,该价格确定后不予调整,以上报价不包含运输费,运输费根据竞选人生产场地至采购人指定使用地点的运距进行核算,规定3公里内运费为3/吨,每超过1公里运费增加1/吨,运费总价8/吨封顶,以上运输费为含税价格。

5、供货要求:本次竞选货物具体供货期限、批次及使用量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以采购人采购部负责人电话通知为准。竞选人要具有随时保证现场需要的供货能力。

6、交货要求:满足竞选文件中所列的相应条件,供货人负责将机制砂或碎石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需同时提供机制砂及碎石近一年带有MA标志的合格检测报告。交货时,采购人在现场过磅计量,检验数量,同时进行批次取样检验,并办理相关的货物交接手续。

7、结算:供货人每月15日向采购人办理上个月货物的结算手续,并出具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8、付款:采购人在结算手续合规明晰后,原则上在该月底之前对供应商货款进行付款结算,资金周转不便时,货款延期支付不超过两个月。

六、确定供应商

(一)、开标

参加竞选的竞选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竞选文件,竞选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的,采购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审。

(二)、评标

1、评标由采购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司法公证处工作人员、集团公司监察小组成员组成。

2、采购人将依据报价可信、供应能力可靠的原则,进行竞选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再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竞选人进行报价排序。

七、定标:

竞选结束后,采购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竞选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竞选人。中标竞选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确定后续的供应事宜,并签订供应合同。中标竞选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功竞得但不履约的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账号返还。

八、联系人:

姓名:李智超,联系电话:18779405565

九、《竞选书》要求及格式如下:

创建时间:2025-03-2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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