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福建有生石灰和石灰石采购招标

河北31800吨生石灰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石港城际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城际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具体为本标段工程所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石港城际站前五标。

2.1.2工程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承建的SHCG-ZQ5标段,位于河北省境内,线路途经沧州市、黄骅市。

2.1.3资金来源: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物资合同费用。

2.1.4工程内容及规模:

SHCG-ZQ5标段里程范围:DK148+185.28~DK181+754.56,正线长度33.569km。主要工程内容为沧州东站;预留沧州机场站,区间、站场路基工程3.748km;特大桥四座(姚官屯跨京沪铁路特大桥、跨廊沧高速特大桥、李天木跨捷地减河特大桥、跨南排河特大桥DK181+754.56止(122墩(含)),长29.661km;东孟庄子村梁场、军马站梁场共848孔箱梁(32米双线箱梁799片,24米双线箱梁49片)制、运、架;皂坡铺轨基地,全线正线、站线铺轨,轨道整理;本标段范围内铺道砟、站台、地道、风雨棚等;改移道路及沟渠,铁路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及路外电力迁改(10kv及以下)、通信迁改(不含基站及其线缆)及油气、市政管线迁改;大临及配合辅助工程。

2.1.5建设单位为石港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工程总投资26.23亿元。

2.2招标内容:石港城际站前五标所需生石灰。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采购数量318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条件,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在2023年8月1日之前;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3.1.2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销售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公开招标物资的相关资质,所供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信用证明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单位列入“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1.7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登记(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4.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4.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开标后投标人可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获取电子发票,请投标人在网站自行下载,发票开具后不再重开。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99011131014000469745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301100000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5.5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9月10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供应商需申请办理铁建云链平台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2联系方式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城际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中铁十四局石港项目部

联系人:覃绍球电话:18605381212

招标登记:苏宏飞电话:18730917513

邮箱:1173386708@qq.com

特别注意:汇款时在备注栏注明:所投包件号,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汇款完成后将汇款银行回执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需备注:开户行行号、联系人电话)、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发到联系邮箱,若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导致无法核实报价人单位的,按未交标书费处理。

福建4320吨石灰石粉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信息

我司根据事业部(新阳热电、同集热电)环保需求,现进行 2024年10份--2025年03月份石灰石 竞争性谈判采购,希望具备长期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按照有关采购规定和我司的要求,积极参与投标报价工作。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石灰石采购

1.2项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1.4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及各项要求

2、报价方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报价方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及缴款注意事项

3.1报价方在投标报价截止前须缴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报价文件,将不予开标。

3.2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拒不履行签订合同,我司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并顺延第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除出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及成交供应商外的报价方谈判保证金,我司将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3.3特别说明:不能在报价现场缴交现金或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报价方应从其银行账户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保证金,以报价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为准。

3.4请在银行转帐“用途”一栏中写明“  石灰石采购谈判保证金”字样。

3.5谈判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373001040009422   开户行:农业银行新阳支行

注意:谈判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以上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3.6谈判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10:00。 

4、投标报价文件要求

4.1报价文件要求逐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装袋密封,在每一密封处注明“于     之前(指谈判邀请中规定的谈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4.2报价文件送达或邮寄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305室。

4.3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4.4邀请报价方现场参与监督。

4.5报价文件左侧装订,并密封提供报价文件(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可以光盘或U盘提供。

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10:00。

6、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28日10:00,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7、谈判规则

7.1 谈判小组对报价方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方不符合资格性及符合性条款和“*”条款要求,视为无效响应报价文件;

7.2 谈判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方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方需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符合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方进入谈判程序。

7.3 谈判小组从和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前三位报价方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报价方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认。

7.4 谈判小组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提出重点的谈判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与已递送报价文件的各报价方进行一轮谈判。投标报价方未到现场,应在响应报价文件中出具谈判承诺书 。

7.5 除非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否则后一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的报价,若有出现该情况的,则后一次的报价无效,以前一次的报价为准。

7.6 响应报价方代表参加谈判并签署报价文件,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7.7 在谈判活动中,有关人员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给其他报价方。

8、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在3家及以上的,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不足3家但在1家及以上的,如本项目已经过再次公告或邀请,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9、项目限价:本次采购项目限高价为135 元/吨(含税),报价高于限高价格则视为无效报价。

10、成交原则

本次谈判采用经综合评审合格且最低价成交法。有效报价最低的前三位如出现2家及以上价格相等,则由评标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1、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江汉林(联系电话:0592-6807563)、曾翼君(联系电话:0592-7396297)

收标书联系人:王芸芸(联系电话:0592-6807501  13860158176  )

12、监督投诉电话:海发集团纪检监察室0592-6800131,环保能源公司纪检小组 0592-6807596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创建时间:2024-08-21 14:4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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