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茨山石灰石矿资产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地址

南京茨山石灰石矿

 

二

项目内容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一批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详见附件)。

 

三

申报条件

1.投标单位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用中国平台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12个月无违法记录);

3.企业需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四

报价要求及限价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最终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由招标人组织现场二次报价或抽签决定);

2.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并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中标人自行负责资产的拆卸、搬运、运输等后续工作,并承担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须在2天时间内完成清运;

4.若中标人弃标或未按时缴纳款项,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按报价高低顺延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5.报价单中金额需大写及小写同时填写,且不得低于底价114,880.00元。投标报价低于底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

投标文件要求及评分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用中国报告证明(官网截图);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4.按清单内容填写报价单。

以上投标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

 

六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如申报单位不足三家,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等其他评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组织选聘;

3.本项目在投标单位均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由价格最高者中标;

4.投标文件请于2026年4月10日12:00前报送我中心。

邮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三山社区建通路1号南京化建产业集团企业管理二中心

收 件 人:施 宇

联系电话:18602520236

 

附件:

 

创建时间:2026-04-01 11:46
来源:内容图片编辑整理自网络、南京化建产业集团、企管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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