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 1641—2025)》详细解读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 1641—2025代替 DB13/ 1641-2012)。
标准指出:石灰企业石灰窑煅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标准规定现有企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50mg/m3、150mg/m3,新建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100mg/m3,现有企业自2028年1月1日起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100mg/m3。








创建时间:2025-09-09 17:14
来源:网络、水泥科技